「受」「想」「思」「作意」「觸」此五種之任何一個,若是不俱足的話,則不多能受用對境。
1 唯領納的了別,是「受」的微細的感受,是感受的本質。如果沒有「受」的話,則不能領受苦樂等感受。「受」與「受蘊」同義。分類有,(1)樂受 (2)苦受 (3)捨受」三種。
2 所謂的「想」,有粗细的分别,具有分辨對境的能力,能夠幫助意識安立名言。如果没有想的話,則不能安立名言。
3 所謂的「思」,具有趨入自已對境的能力。如果沒有「思」的話,則不能趨入對境。
4 所謂的「作意」,不僅趨入自已對境,而且具有安住於所緣的能力。如是果沒有「作意」的話,則不能專注於所緣境。
5 所謂的「觸」,具有碰觸自己對境的能力,能引生「受」。如果沒有「觸」的話則不能產生苦、樂等感受。
略說 五十一心所之「五別境」
因為此五種能各自決定各自的對境,因此稱之為「五“別“境」。所有通達自己對境的心王,都具有「五別境」。
1 所謂的「欲“樂”」,指的是希欲對境,並且希求對境的心所。
2 所謂的「勝解」、「信解」,指的是樂於趨入自己對境的心所。將自己的對境執持為功德,而歡喜地趨入對境。
3所謂的「念」,指的是能執持所緣行相的心所。具有不忘失自己所緣的本質。
4所謂的「定」,指的是對於自己所缘,具有專心一意安住之本質的心所。
5所謂的「慧」指的是對於自己的所緣,能夠分析考察的心所。